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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寶寶無法為自己發聲,只能由大人幫忙改善托育制度! 以下為我個人對托育制度改善 大方向建議:
1.托育人員資格與審合機制:(a)每5年審核整體托育工作狀態。(b)托育事故通報達3次違規,具體事實證明後即可撤銷執照 (c)嚴逞虐童違規人員:只要有虐童之事實證據,立即採取吊銷幼保執照資格,以防再從事托育工作
2.托育人員的職業資訊細節透明化,讓家長機構方便查詢
3.政府配合的心理醫生/諮商師固定支援托育人員身心健康,列入保母每年一對一必修課程。
4.全面開放家長申請外勞保母資格、開放台灣青少年合法托育寶寶,補足托育人員勞力不足,讓家長增加選項,用市場公平競爭機制,淘汰不適任的劣質托育人員
5.設立第三方監督單位,需要由政府以第三方的組織來監督托育品質,監督機構與托育人員的合作關係
6.通報托育狀況的機制改善: 家長或相關知情人員:如其他托育人員/同住家人等,通報不當托育案件,有固定的SOP並後續法律醫療等資源協助受害家屬
7.從事托育人員放棄更改姓名的終身權利,以利政府機關或托育機構管理追查。
8. 如有違規情節之托育人員,托育空間需強制全面設監視器
9.政府取消保母收托人數跟收費金額限制,達成自由且公平托育市場
10.居家托育人員加入勞健保制度,享有該有的基本勞動權利與義務
11.增加安置托育保母的社工訪視次數
12.探訪制度的改善:增加無法探訪時的替代方案(即時視訊機制)
感謝所有保母家長們給予實質建議
沒有人把所有托育人員當罪犯,只想怎麼防治罪犯一直不斷藏在托育行業裡傷害寶寶
*以上僅個人見解,請勿靠北*
管理員Inger Chen
2024/3/21更新整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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